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信访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九江市委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九江市委信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九江市委信访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九江市委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九江市委信访局是主管信访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共六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上级领导机关、领导同志和市党政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信息。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向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办理和协调处理重要的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协调处理跨地域、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赴京、赴省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本市党政军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县(市、区)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规章制度,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加强与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重要信息发布;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与考核。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中共九江市委信访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机关本级,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九江市信访调处中心)本年度预算并入局机关本级预算。局内设机构为6个,分别为办公室、接访科、督查科、投诉受理与办信科、源头工作科、驻京工作科及1个机关党总支。
编制人数小计3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8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1人,行政在职人数2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8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3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
第二部分 中共九江市委信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具体见附件EXCEL表格)
第三部分 中共九江市委信访局2025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中共九江市委信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23.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23.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中共九江市委信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923.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87.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6.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01万元,资本性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135.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5.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36.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7万元;资本性支出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中共九江市委信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923.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5.9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87.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6.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01万元,资本性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135.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2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81.0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1.29万元,增长16.19%。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驻京工作科使用),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中共九江市委信访局项目情况说明
1.市驻京劝返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省联席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省、市驻京劝返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赣信联发[2009]3号),要求我市抽调常驻人员,成立驻京工作组,确保驻京工作安全、有序、规范地开展。根据要求,市驻京工作组的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必须保障驻京工作组的经费及维持在京工作正常开展的相关费用。
(2)立项依据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省、市驻京劝返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赣信联发[2009]3号)和《2024年度全市信访工作要点》文件要求。
(3)实施主体
根据九府厅抄字[2011]233号、九府厅抄字[2011]408号文件,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给市委信访局,由市委信访局具体实施,以保障我市信访工作顺利开展。
(4)实施方案
用于市驻京工作组日常办公经费和驻京劝返干部的生活补助等;重大活动及敏感时期增派人员赴省、进京或到其他地区值班疏导发生的差旅费等,以及其他相关信访保障工作支出。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本项目年度预算安排资金8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1.完成驻京干部管理工作,保障驻京信访工作按时按质完成;2.完成驻京信访工作日常运行保障工作;3.实现进京信访总量下降,确保“三个不发生”。
绩效指标分为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指标,按照目标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完成2024年度信访工作目标。
2.“访调对接”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进一步发挥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创新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切实维护我市和谐稳定。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九府办抄字[2021]41号文件要求。
(3)实施主体
根据九府办抄字[2021]41号文件,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给市委信访局,由市司法局、市委信访局具体落实。
(4)实施方案
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派律师到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值班、访前调解等,推动信访问题化解。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本项目年度预算安排资金20.7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派遣律师到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值班接访,并提供法律咨询,参与个案专案办理等工作。
指标分为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指标,按照目标值推动工作落实,发挥法律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市驻京劝返工作用房租房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
按省联席办要求,各设区市驻京劝返工作组常驻人员6-8人,其中3人居住省驻京劝返工作办公楼,其他人员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因考虑居住环境、物价等客观原因,本着节约原则,九江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16年起安排18.6万元作为我局驻京工作科租房费用。
(2)立项依据
按照《江西省、市驻京劝返工作组集中居住办公管理总则》、《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省、市驻京劝返工作发若干规定>的通知》(赣信联发[2009]3号)文件要求。
(3)实施主体
根据九府厅抄字[2015]425号,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给市委信访局,市委信访局负责具体落实。
(4)实施方案
按合同约定支付驻京房屋租金,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水电费、物业费等。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本项目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6.7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租赁房屋一套,改善并保障驻京工作人员的办公生活环境,促进信访工作顺利开展。
指标分为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指标,根据目标值有力推动我市驻京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4.信访事业费项目
(1)项目概述
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及市委信访局工作职责等相关要求,我局须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协调、督导、指导全市信访工作,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因此,信访工作经费项目的设立是我局履行职责的必要工作保障。
(2)立项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3)实施主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由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给市委信访局,市委信访局根据工作情况具体落实,以保障我市信访稳定。
(4)实施方案
信访工作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外出调研、化解重点疑难案件、业务培训、信访资料印刷及宣传等,以及信访后勤保障类工作。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本项目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7.8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保障信访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信访工作水平上台阶。
指标分为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指标,根据目标值推动我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中共九江市委信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5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2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2.50万元,比上年减少0.2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1万元,比上年增1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三)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