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委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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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委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委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委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委信访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委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九江市委信访局是主管信访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交)办和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处理和交(转)办市本级受理的来信来访和网电信访投诉事项;指导全市的信访业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提出完善有关政策、规章的建议。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与考核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九江市委信访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机关本级1个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九江市信访调处中心本年度预算并入局机关本级预算。

编制人数小计3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2人,行政在职人数2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8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3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委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部门预算需公开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委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九江市委信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85.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7.2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85.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7.21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九江市委信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85.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7.2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38.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3.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9.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14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6.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2.4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89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39.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2万元;资本性支出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万元(去年7);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九江市委信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85.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7.2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6.6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4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38.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3.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9.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14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九江市委信访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九江市委信访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6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98万元,增长1.51%。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九江市委信访局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市驻京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省联席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省、市驻京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赣信联发﹝2009﹞3号),要求我市抽调常驻人员6-8人,成立驻京工作组,重大活动及敏感时期增派人员,确保驻京工作安全、有序、规范地开展。根据要求,市驻京工作组的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必须保障驻京工作组的经费及维持在京劝返工作正常开展的相关费用。

(2)立项依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省、市驻京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赣信联发﹝2009﹞3号)和《2022年度全市信访工作要点》文件要求。

(3)实施主体:根据九府厅抄字﹝2011﹞233号、九府厅抄字﹝2011﹞408号文件,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给市委信访局,由市委信访局具体实施,以保障我市信访工作顺利开展。

(4)实施方案:用于市驻京工作组日常办公经费和驻京干部的生活补助等;重大活动及敏感时期增派人员赴省、进京或到其他地区值班疏导发生的差旅费等,以及其他相关信访保障工作支出。

(5)实施周期:本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本项目年度预算安排资金9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年度绩效目标:1.完成驻京干部管理工作,保障驻京信访工作按时按质完成;2.完成驻京信访工作日常运行保障工作;3.实现进京信访总量下降,确保“三个 不发生”。

绩效指标分为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指标,按照目标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完成2023年度信访工作目标。

2.“访调对接”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进一步发挥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创新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切实维护我市和谐稳定。

(2)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九府办抄字﹝2021﹞41号文件要求。

(3)实施主体:根据九府办抄字﹝2021﹞41号文件,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给市委信访局,由市司法局、市委信访局具体落实。

(4)实施方案: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派律师到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值班办公,推动信访问题化解。

(5)实施周期:本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本项目年度预算安排资金20.7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年度绩效目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派遣律师到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值班接访,并提供法律咨询,参与个案专案办理等工作。

指标分为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指标,按照目标值推动工作落实,发挥法律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市驻京工作用房租房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按省联席办要求,各设区市驻京工作组常驻人员6-8人,其中3人居住省驻京工作办公楼,其他人员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因考虑居住环境、物价等客观原因,本着节约原则,九江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16年起安排18.6万元作为我局驻京工作科租房费用。

(2)立项依据:按照《江西省、市驻京工作组集中居住办公管理总则》、《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省、市驻京工作发若干规定>的通知》(赣信联发﹝2009﹞3号)文件要求。

(3)实施主体:根据九府厅抄字﹝2015﹞425号,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给市委信访局,市委信访局负责具体落实。

(4)实施方案: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水电费、物业费等。

(5)实施周期:本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本项目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6.7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年度绩效目标:租赁房屋一套,改善并保障驻京工作人员的办公生活环境,促进信访工作顺利开展。指标分为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指标,根据目标值有力推动我市驻京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4.信访事业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及市委信访局工作职责等相关要求,我局须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协调、督导、指导全市信访工作,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因此,信访工作经费项目的设立是我局履行职责的必要工作保障。

(2)立项依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3)实施主体: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由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给市委信访局,市委信访局根据工作情况具体落实,以保障我市信访稳定。

(4)实施方案:信访工作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外出调研、化解重点疑难案件、业务培训、信访资料印刷及宣传等,以及信访后勤保障类工作。

(5)实施周期:本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本项目年度预算安排资金20.0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年度绩效目标:保障信访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信访工作水平上台阶。指标分为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指标,根据目标值推动我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九江市委信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8.7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

公务接待6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2.70万元,比上年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俭。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信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网络、书信、传真、电话、短信、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

(二)逐级走访:信访人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行为。

(三)“三到位一处理”:信访事项化解工作要求,即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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