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九江市委信访局2021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委信访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委信访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中共九江市委信访局作为市委工作机构,归口市委管理。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办并督促检查落实上级信访部门转(交)办和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处理和交(转)办市本级受理的来信来访和网电信访投诉事项;指导全市的信访业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处理跨地区、跨单位的重要信访问题;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与考核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有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办信科、投诉受理科、接访科、驻京工作科、督查科、机关党总支,以及1个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九江市信访调处中心(未独立核算)。
纳入本单位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为:九江市委信访局机关和九江市信访调处中心。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45人,其中在职人员33人(行政人员25人,事业人员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924.1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55.29万元减少55.29万元,下降100 %;本年收入合计924.15万元,较2020年869.25万元增加54.90万元,增长6.32%,主要原因是:新增“访调对接”专项工作经费、增人增资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19.52万元,占99.5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63万元,占0.5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924.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24.15万元,较2020年854.84万元增加69.31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新增“访调对接”专项工作经费、增人增资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14.41万元减少14.4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82.56万元(包含部分项目资金),占84.68%;项目支出141.59万元,占15.32%;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6.26万元,决算数为91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5.79万元,决算数为76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1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工作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29万元,决算数为9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6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奖励性工资,和增人增资等。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04万元,决算数为2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14万元,决算数为3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职工公积金缴纳数正常调整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7.9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18.66万元,较2020年560.93万元增加57.73万元,增加10.2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增人增资,和2020年度职工工资福利发放时有扣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9.41万元,较2020年149.53万元减少50.12万元,下降33.52%,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年中追加预算数较上年度有所减少;培训费及差旅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47万元,较2020年79.40万元减少26.93万元,下降33.92%,主要原因是:长期驻京人员生活补贴费用的财务记账科目由“生活补贴”调整至“差旅费”,计入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四)资本性支出7.39万元,较2020年8.23万元减少0.84万元,下降10.21%,主要原因是:实施“信创”工程,减少了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25万元,决算数为2.74万元,完成预算的19.23%,决算数较2020年4.34万元减少1.60万元,下降36.8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和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5万元,决算数为1.76万元,完成预算的15.64%,决算数较2020年2.64万元减少0.88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严格坚持厉行节约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5批,累计接待18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省局督查、其他地市考察调研、县(市、区)信访局汇报信访工作等公务接待事宜,以及招商引资洽谈投资项目商务接待事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32.67%,决算数较2020年1.70万元减少0.72万元,下降42.3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驻京信访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加强公务用车管控,节约用车成本。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80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157.76万元减少50.96万元,下降32.3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年中追加预算数较上年度有所减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数统计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驻京信访保障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3.9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我单位对“驻京工作经费”、“驻京工作租房费用”、“信访事业费”、““访调对接”专项工作经费”等4个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暂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促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驻京工作经费”、“驻京工作租房费用”、“信访事业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3.90万元,执行数为163.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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